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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税务】致广大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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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临夏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一封信

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正式开始了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抵御疾病风险解除后顾之忧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你的切身利益,帮助你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为确保您的医保权益不受影响,请关注以下征缴政策并及时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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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另外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70元,合计1070元。 

三、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标准

同一参保对象同时符合多种资助政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重复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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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时限及待遇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为保险年度。

◆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25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除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自本参保年度(2025年)起,对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居民医保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延长1个月(30日)。

◆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家属、新生儿、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当年新认定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不受缴费期限制,按规定参保缴费后不设置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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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

1.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当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办理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2.新生儿监护人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在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县市医保经办窗口或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后选择“新生儿服务专区”,选择【新生儿参保登记】填写新生儿信息,“证件类型”分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根据登记方式上传其中一种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通过城乡居民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进行参保缴费,医疗费用可“一站式”报销,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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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缴费方式   

参保登记后,到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进行线上或线下缴费。   

(1)普通缴费(400元)      

◆线上渠道:支付宝、微信甘肃税务社保小程序,银联云闪付,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兰州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手机APP。      

◆线下渠道: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甘肃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柜台。   

(2)特殊缴费(新生儿、特殊人员补缴380元)       

◆线上渠道:支付宝、微信甘肃税务社保小程序。       

◆线下渠道: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柜台。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

                2024年9月15日

来源: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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