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沙市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照参保属地管理原则,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单位由对应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公示和发放。目前,2024年度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已经启动,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876家用人单位为2024年度市本级第一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文末附公示单位名单)。
实施范围和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非“僵尸企业”或严重失信单位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裁员率计算方式
单位裁员率可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两种方式计算出的数值取较低者作为单位裁员率。其中,对于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计算出裁员率低于5.5%的单位,还需满足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不超过单位参保职工总数的20%,才可享受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30%的标准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的标准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资金拨付
稳岗返还资金将直接拨付至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需及时主动联系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作为经办机构拨付稳岗返还资金账户。对因账户信息错误或不完整等造成发放不成功的单位,经办机构将在官网发布公告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单位,如单位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信息完善业务,视同为放弃享受。
劳务派遣单位线下申请稳岗返还
劳务派遣单位可为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实际用工单位申请稳岗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涉及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的稳岗返还资金,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劳务派遣单位线下申请稳岗返还具体操作细则近期将在官网上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本级 0731-84907636
湘江新区 0731-88999648
芙蓉区 0731-84683502
天心区 0731-85899006
开福区 0731-84553898
雨花区 0731-85882620
望城区 0731-88059909
长沙县 0731-84023128
浏阳市 0731-83627312
宁乡市 0731-88981076
附:2024年度市本级第一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人单位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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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THE END
排版:刘思阳
编辑:梁 露 刘孟妮
一审:刘妍楠
二审:谢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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