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废旧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开具普通发票时,应加盖财务印章和开票人专章,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取得未加盖“开票人专章”的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收购旧货怎么教增值税
1、专门从事销售旧货的企业,即旧货回收公司,因为销售旧货的时候,是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以在购进旧货的时候无论取得何种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不能凭票抵扣进项税额的。
2、往外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举个例子:乙公司是专门经营旧货的增值税纳税人,2015年4月1日购进一批旧货,2015年4月10日将其出售,售价103万元(含税),则乙公司应计算应交增值税=103/1.03*2%=2万元。
收购废旧物资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发票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收购废旧物资都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某轮胎翻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废旧轮胎翻新,是收旧利废,变废为宝的工业企业。废旧轮胎的来源有一部分是自行填开收购发票向社会收购的废旧轮胎,并依收购金额按10%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机关对该企业稽查后,对企业自行填开收购发票依收购金额按10%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予承认,从其进项税额中剔除,并做补税处理。为什么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12号文件规定,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在实际工作中,是否是有收购项目的企业收购的废旧物资都能抵扣进项税额呢?首先,允许依收购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企业,必须是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次是在不能取得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另外,辽国税[1996]186号文件规定,收购发票只限于个人发生收购业务时使用。该文件又规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从个人手中收购的废旧物资可凭收购时填开的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工业企业收购的废旧物资未取得专用发票的不得计算抵扣税款。该
一般纳税人收购旧货怎么教增值税
要交的
增值税转型后,自2009年1月1日,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是自己使用过的还是属于二次流通领域的不同属性以及纳税人的性质,分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以外的物品、旧货与再生资源四类,采取不同的增值税征收方式,存在适用税率征收和简易办法征收两种方式以及税额减免、税率减免和未享受减免三种形式。例如,纳税人销售二次流通领域的旧货,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属于税额式减免形式;而小规模纳税人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如果按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应按3%的税率征收,优惠了1个税率,因此属于税率减免的优惠;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未获得任何减免。又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也未获得任何减免。
售旧货的征收方式又出现复杂化,不利于纳税人掌握和理解,可能会出现实务中不易操作的问题。下面从多个方面来进行解析。
一般纳税人收购旧货怎么教增值税
旧货销售规定比较乱。这个是最新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9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税[2008]170号”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收购废旧物资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能抵扣,原来规定可凭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抵扣现在已取消了,只能通过专用发票哈。
请问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进废旧物资,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取得普通发票可否抵扣?
废旧物资与旧货在概念上是有区别的。根据财税[2002]29号文件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增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望楼主采纳
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企业收购废旧物资都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能抵扣,原来规定可凭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抵扣现在已取消了,只能通过专用发票哈。
收购废旧物资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你好,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收购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当收购企业收到该种发票时,可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抵扣!
注:由公安部门批准的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特种行业企业,方可根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作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计算进项税额。
非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工业企业,其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收购废旧物资进项税能抵扣吗
法律主观:
废旧物资发票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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