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你公司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如果承运的货物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则相应取得的货物运输服务收入,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三条的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无车承运人”单位怎么交增值税?
如果是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运输业务按照11%税率计征增值税,承运后分包给别的运输企业联运的,对于分包联运的部分可以从增值税计税的承运运费中扣减,购进的货车、油费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无车承运人”单位怎么交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9%。
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
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所谓无车承运业务,就是无运输工具承运货物运输业务,就是经营者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的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营改增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怎样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36号文,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而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结论:无论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还是管道运输,“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都应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怎样缴纳增值税
你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明确,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知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道,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付税率表一份给你,拿走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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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没有运输工具怎么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规定:“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可见,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应按11%的税率计提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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