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不提折旧。 如果是按平均年线法,月折旧额=2200乘以(1-5%)除以5在乘以12.月折旧额是否为34.83元----这个是正确的。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当做全新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折旧应该怎么处理啊,是当月还是次月???
1、首先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更新改造过程中,停止计提折旧,恢复后重新确定资产价值,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当做全新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其中更新的费用,相关成本和原来的残值构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然后年限的话,给你个参考:新所得税条例第六十条,对于对于折旧年限有具体的要求:(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你是什么资产就按什么算,但却不能完全根据这个来说,因为毕竟你是改造过了的,怎样精确确定,你可以请教下资产评估专业的人,这个东西由于是涉及到所得税的,所以,越精确越好。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当做全新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更新过程中的支出记入在建工程,待更新改造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构成新的固定资产原值,确定一个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可按参照:新所得税条例第六十条,对于折旧年限有具体的要求: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重新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改造完工后怎么提折旧
供参考: 4月当月仍按旧的2100原值来折旧。 5月停止折旧,将当时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一起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将发生的费用支出进行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 7月改建完成以后,将当时在建工程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固定资产(此时还未结算的金额可以先暂估计入)。 8月开始按新的账面价值进行折旧。 以后等未结算的金额结算了,就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前按暂估的账面价值提过的折旧不需要调整,直接在以后按准确的账面价值折旧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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