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当期一次性扣除。
因此,开办费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执行。
企业在筹备期间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怎样处理
业务招待费属于纳税调整项目 是在汇算清缴时调整的 如果你当年一直没有收入,就不用交税 如果当年盈利了的话 咳咳 是需要纳税调增的!
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怎么提?
按2012[15]号文件的规定在税前扣除。会计家园h文库里有许多不错的文献,可以看一下。
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怎么提?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应累计归集,待企业生产经营年度,按税法规定扣除。依据如下: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2、 既然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那么,业务招待费也应该开办费税前扣除的当年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计算扣除。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所以,在企业筹办期间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在筹备期间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怎样处理
1、《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因此,筹划期间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2、《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
开办费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而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对管理费用科目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该规定强调的是归集为开办费的支出必须是费用类支出,资本性支出则作为资产予以确认。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属于费用类支出,因而可以归集为开办费。
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对此,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筹划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与其他费用一样,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业务招待费用直接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用科目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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