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税法规定,招待费按实际发生的60%列支但最高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即实际发生额*60%与营业收入*0.5%二者中较低金额
2、如自动变为13676.07<34920,说明营业收入*0.5%为13676.07,倒推也可得出营业收入=13676.07/0.005=2735214,与主表核对如为一致,即自动变成的13676.07是正确的
扩展资料:
一、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三、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怎样确定?
收入的0.005与业务招待费*0.6最低原则
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明细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调增677万元,
没有收入,这么多招待费谁吃了呀...呵呵...
希望能帮助到你!
税收金额本来就为0,就得调增677万元呀
业务招待费部分无发票的汇算清缴扣缴怎样填表
业务招待费部分无发票的汇算清缴扣缴填表方式如下:
1、业务招待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第1-2列金额。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根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填报。若表A105060第12行第1列≥0,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表A105060第12行第1列金额。若表A105060第12行第1列
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明细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计提依据(收入)范围: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
你的情况,由于没有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40元,需要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账载金额列示140,税收金额0,调增金额140(申报表上一般自动生成)。
此调整过程只是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之用,无需用会计分录反映。
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怎样确定?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附表三业务招待费帐载金额和税收金额那里怎么填?
根据2008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填表说明中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第26行“6.业务招待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金额。比较“本行第1列×60%”与“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行×5‰”或“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38行合计×5‰”或“本行第1列×60%”两数,孰小者填入本行第2列。如本行第1列≥第2列,本行第1列减去第2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3列“调增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均不填。
实际上我的业务招待费是58200,然后税收金额等于58200*0.6=34920,但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行×5‰”或“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38行合计×5‰”,如果收入×5‰比58200*0.6=34920小,系统会自动选择小的金额。自动变成了13676.07,说明你的收入明细表的收入只有:13676.07÷5‰=2735214。
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明细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公告第五条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如果楼主是以上这种情况,则填406.2,406.2应为税前列支,你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去进行调增所得额
如原来会计报表上亏损为1000元,那么现在经过调增差额后(677-406.2=270.8)
应纳所得额为1000-270.8=729.2,你可以在以后年度弥补亏损额为729.2元
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怎样确定?
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何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开办(筹建)期间扣除限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生产经营期间扣除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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