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汇算清缴时怎么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涉及两方面调整:一是账务调整,一是纳税调整.
账务调整只是针对会计差错所做账务处理的调整,由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建立在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之上,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相关附表,是按照账务调整后的结果填列的.因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影响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的填写.只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和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怎么结转?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1、当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贷方余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当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借方余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汇算清缴时怎么处理的问题,上述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解答.如果以前年度损益涉及到了所得税的填写,就需要对账务和税务都进行调整,如果没有涉及,就只需要调整报表中的数据就可以了.本文的解答完毕.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汇算清缴时怎么处理
处理方法是:
1、与税务机关协商,将年度损益调整金额按照分项相关税目逐项纳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计入。
2、将当年应税所得额与当年已缴纳的税款进行比较。若已缴纳的税款少于应缴纳的税款,企业需要缴纳差额税款。
3、已缴纳的税款大于应缴纳的税款,则企业可以申请退税或以后可用于抵扣税款。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汇算清缴时怎么处理
确定调整的时间点、调整的类型、调整的账务处理、汇算清缴申报。
1、企业需要明确是在汇算清缴期内还是汇算清缴期外进行调整。
2、企业需要区分是在汇算清缴期内还是汇算清缴期外进行调整,以及是属于哪种类型的调整。
3、企业需要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4、企业需要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金额和所得税重新计算的结果填写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中,并在备注栏注明损益调整的原因和金额。
企业如果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该怎样处理
1、一般情况的亏损弥补。首先要明确亏损的内涵。税法上的“亏损”是指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数据,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亏损额。其次亏损的弥补期限是5年。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八条明确,对企业由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之间的亏损弥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这条规定要求,企业取得的免税项目应该单独核算,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不能盈亏相抵。而企业会计利润是综合计算的,没有区分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纳税申报表同样未单独体现应税项目所得与优惠项目所得。因此,计算应税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减免税项目所得,不管免税项目是盈利还是亏损都要作全额调减,计算公式为:应税项目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免税项目所得。要注意的是,旧所得税税法对此有不同的处理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4号)的规定,免税项目的所得可以弥补应税项目当年及以前的亏损。 3、筹办期间形成的亏损弥补问题。一是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由于企业在筹办期没有开始生产经营,无从计算损益,因此筹办期不计算亏损,也无需进行汇算清缴,而筹办费的有效亏损弥补期限也得到了推迟。 4、跨年度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弥补亏损。对跨年度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否弥补亏损的问题,新旧税法有不同的处理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注:该文已废止)规定,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而根据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
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熟这个科目的话就直接记在本年也行,就是损益表所得税那要调整,要把属于上年的所得税调入上年所得税,同时调整未分配利润。本年损益表直接扣除上年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年初数也要对应着去年调整。
急!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中怎样填写?
你完全可以自行调整,税务师事务所的审计只是帮助你进行调整。当然税务局会认可税务师事务所的报告。你做的完全正确!你和事务所的调整结果税务局都应该和必须认可的。另外提醒你一下,开办费和厂房装修费的金额如果太大,对企业的利润影响重大的话,是应该分期摊销的。不是说肯定可以一次摊销。
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
1.计算出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补缴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多缴的部分,可在下一年度抵缴。
2.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措施时,应将减、免的应纳税额计算入帐,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行先缴后退的企业,按规定交纳税款时,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按规定收到退回的所得税税款时,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同时作: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盈余公积
3.上年利润调整所得税会计处理
企业年度决算报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对发现的上年度会计事项,如果是涉及损益的,应对上年利润总额和利润分配进行调整,计算出多缴或少缴所得税,办理补缴或退税手续。
企业按规定调整上年利润,如调整增加上年利润或调减上年亏损时,作如下分录:
借:有关科目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对调整增加的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所得税时,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减少上年利润或调整增加上年亏损时,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有关科目
由于调减利润而应退回的税款,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收回税款时,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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