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即正常损失,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
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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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亏存货怎么记会计分录?
存货盘亏的帐务处理方法:
如存货发生盘亏经查证属实,则: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准予核销时:
要看存货盘亏的原因不同,记入不同的损益类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当存货减少是人为造成,并有负责人承担损失的时候)
管理费用(由于管理保存不当造成的合理损失)
营业外支出(指存货因为自然损耗或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造成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上述借方科目根据盘亏原因,选择一项记帐
简述存货盘亏的处理
一.单位发生存货盘盈时的债务处理:
1.批准前: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二.单位发生存货盘亏时:
1.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科目
2.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收发计量、管理不善的情况);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原因);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责任人、保险公司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存货清查盘亏怎样做账务处理?
企业清查存货时,一般采取实地盘点法。发生存货盘亏的,可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有关核算,具体应怎么做账?
存货清查盘亏的账务处理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
自然灾害造成外购存货的毁损,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转出。
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存货毁损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企业清查的各种存货损溢,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存货清查的概念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存货清查的方法
存货清查的方法:存货清查的方法采用实地盘点法。存货清查按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不同,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时间分为定期清查与不定期清查。
存货清查的结果:账实相符、盘亏和盘盈;
盘亏:即账面数大于实际数。
盘盈:即账面数小于实际数。
存货盘赢或盘亏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存货盘盈或盘亏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
(1)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点表”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但是,在软件中请注意,由于管理费用科目在软件中结转需要在贷方,所以,此处应填制这样的凭证: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管理费用 (红字)
(2)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点表”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作如下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属于正常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例如,汽油、酒精等类的存货具有挥发性,盘亏的额度很小时,比如,账面存10吨,盘点却只少了10斤,多数原因属于正常损耗,应作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或者公司对存货投过保,应属保险公司赔偿的,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扩展资料:
存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根据存货盘点表、经济鉴证报告或证明、其他材料(保管人对于盘盈的情况说明、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
企业进行存货清查盘点,应当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并将其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经过存货盘存记录的实存数与存货的账面记录核对,若账面存货小于实际存货,为存货的盘盈;反之,为存货的盘亏。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要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存货盘盈与固定资产盘盈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11条中提到“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都属于前期差错,但存货盘盈通常金额较小,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存货盘盈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不调整以前年度的报表。
而固定资产是一种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在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是比较少见的,也是不正常的,并且固定资产盘盈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存货盘亏是盘点后存货的账面结存数大于实际结存数的情况。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正常损失外,因自然灾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货物的损毁,主要包括外购货物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的短少,即税法中所称的“非正常损失”。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存货盘盈 百度百科-存货盘亏
简述存货盘亏的处理
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存货盘亏 1170 贷:原材料---xx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经主管领导(部门)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盘亏存货 1170 其他应收款---xxx (如果没有责任人就不需要这一步,如果有,就将责任人负担的部门从管理费中减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存货盘亏 1170
存货盘赢或盘亏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存货盘盈或盘亏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
(1)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点表”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但是,在软件中请注意,由于管理费用科目在软件中结转需要在贷方,所以,此处应填制这样的凭证: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管理费用 (红字)
(2)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点表”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作如下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属于正常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例如,汽油、酒精等类的存货具有挥发性,盘亏的额度很小时,比如,账面存10吨,盘点却只少了10斤,多数原因属于正常损耗,应作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或者公司对存货投过保,应属保险公司赔偿的,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扩展资料:
新存货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与协调
新存货准则的财税差异除继承了旧准则下的财税差异外,诸如存货跌价准备财税差异(税法上不认可)、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审批程序不同(会计未规定相应的审批程序,税法上要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等,又创造了一些新的财税差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存货的计价不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如果一项交换未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税法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分解为销售非货币性资产和购买非货币性资产两项经济业务处理,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所得或损失。
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而按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际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
参考资料:存货-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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