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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收益怎样继承,承包土地的继承

新人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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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老汉A的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注意:继承的是土地承包收益或承包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
  2.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去世人所承包土地以及承包受益应由其子女依法继承,直至承包期满。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地上收益可以继承,对于承包合同的一般也可以继承。

承包土地的继承

浙江孙律师: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我父亲的土地怎样继承

属于你父亲名义的土地?究竟是承包地还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是承包地继承,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和第50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
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但在办理这些手续之前,需要理清你自家的关系。你父亲去世后,遗下的财产(包括权利状态的遗产)中有50%属于你母亲(即夫妻共同财产中你母亲的份额),剩余的50%才属于遗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你母亲、你妹妹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原则上均分。因此,如果你想得到所有的权利,必须得到你母亲和你妹妹的同意。全家一起去做个公证是必要的。首先要做一个你母亲将属于她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赠与你的公正,然后做一个你母亲和你妹妹放弃继承,将份额全部由你继承的公证。这样之后,你就可以依法去办理相关权利变更的登记了。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农村土地经营权不是发包方和承包方订立了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承包人是谁!必须明确这一点。你说得不是很具体!
农村土地承包法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 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
关于因承包人死亡,对继承的问题应当考虑我国土地承包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具有 成员权 的性质和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功能, 如果承包时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城镇落户,例如承包方的子女大学毕业后在城市就业,也就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

承包土地的继承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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