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缴纳的税金按照4%减半征收,也就是说征收率为2%。同时由于小规模的征收率为3%,假设你的旧货买了1030元,这1030时含税价,即销售额=1030/1.03=1000元,
纳税额=1000*2%=20元。
具体可到我的“文档分享”中下载相关规定。
会计高手指教一下固定资产的处理时增值税怎样计算?
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6号): 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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