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信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通知要求。
经县政府批准,罗山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拟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4年6月13日20时至6月30日20时。
二、作业区域:罗山县行政区域(本次作业:以龙山、石山口作业点为主)。
三、作业装备:BL牵引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四、作业地点:经省人影办批准、空管部门备案的本县作业点。
五、事故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爆炸完的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时,应及时通知公告公布的管理机构,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
若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国家和群众财产,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六、作业管理机构:罗山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电话:2123308
罗山县气象灾害防御
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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