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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怎样会计处理,或有负债的财税处理

税法上是不存在或有负债的说法的,所以在会计上计提的一切准备金,在税法上都不允许税前扣除

会计上对或有负债怎样进行处理?

或有负债因为没有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所以尽在附注中披露而不确认(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例外,可以不用披露)。披露内容包括: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说明原因)。如果披露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无需披露,但应当披露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会计上对或有负债怎样进行处理?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需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对于或有负债(发生概率为5%-95%之间,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无需做会计处理,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债务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2、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3、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对于发生可能性概率大于95%的或有负债,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是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它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确定。 对于发生可能性极小的或有负债(发生概率小于5%),企业无需做会计处理与披露。

或有负债在会计上是怎么来进行处理的

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为大家进行了讲解。
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对于或有负债,会计上只作披露。
  (1)披露的范围
  除可能性极小的或有负债不作披露外,其余或有负债均作披露。(但对于未决诉讼担保责任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或有负债未决仲裁则不论其可能性大小,均需披露)。
  (2)披露内容
  ①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②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③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3)例外情况
  如果披露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或有负债披露的基本原则是,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对某些经常发生或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即使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小,也应予以披露,以确保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足够充分和详细的信息。这些或有负债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以及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以上就是中级会计职称
重点,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的精华知识点,涉及到的内容也并不是很多,希望大家都能够明白。此外,或有负债无论作为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条件,因而不予确认。

或有负债的财税处理

不税前扣除,计提的一切准备金。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或有负债是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可能性极小,如果经常发生或者影响极大,需要表外披露。
可能发生,表外披露。
很可能发生,并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确认为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或者别的科目
贷:预计负债

或有负债是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对于或有负债,会计上只作披露。
  (1)披露的范围
  除可能性极小的或有负债不作披露外,其余或有负债均作披露。(但对于未决诉讼担保责任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或有负债未决仲裁则不论其可能性大小,均需披露)。
  (2)披露内容
  ①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②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③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3)例外情况
  如果披露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预计负债计量与或有负债确认是紧密相关的,如一项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那么也就不能将其确认为负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对预计负债的计量,采用最佳估计数,但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对预计负债计量时考虑了现值因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就没有考虑现值因素。其主要理由是在现值的计算涉及到诸多相关因素,比如折现期、折现率等。对于极具有不确定性的或有事项来说,这些因素更难确定。此外,由于或有事项准则主要涉及期限较短的或有事项,因此不采用现值法所造成的差异不会太大。
  已对其确认预计负债的产品,如企业不再生产或者不再销售了,那么应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不留余额。

会计上对或有负债怎样进行处理?

对于或有负债,会计上只作披露。
一、披露的范围
除可能性极小的或有负债不作披露外,其余或有负债均作披露。(但对于"未决诉讼""担保责任""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或有负债""未决仲裁"则不论其可能性大小,均需披露)。
二、披露内容
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2、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3、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三、例外情况
如果披露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扩展资料
确定或有负债的条件是:
1、或有负债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2、企业承担的负债义务是潜在的也可能是现时;
3、该义务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4、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或有负债

会计上对或有负债怎样进行处理?

账务不做处理,但报表附注要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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