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
昆明市寻甸县公安局发布
关于处置网络犯罪涉案银行账户的公告
(第二期)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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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公安”微信截图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公安局关于处置网络犯罪涉案银行账户的公告
(第二期)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在侦办“10.11”专案中,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资金银行账户依法予以冻结。现告知以下银行账户的持有人(详见附件)在公告期限内到我局配合调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不能证明内资金合法来源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跨境网络...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置,现予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8月05日。
二、各账户所有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该开户资料、交易明细(2022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01日)以及能够证明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寻甸县公安局2010办公室,公安机关将针对所提供的材料依法进行审核。
三、本次公告银行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或者不能说明银行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处置。
四、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公告银行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涉嫌违法犯罪的,或者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追究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凤凰路10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警官、程警官 0871-6265716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寻甸县公安局
2024年06月06日
冻结公告账户(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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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寻甸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