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后台配置页面设置顶部欢迎语

网站收藏财经新闻网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票怎样做分录(06/07更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开出普通发票,会计分录:
1、未收到款项时,借方记应收账款,贷方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直接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借方记银行存款,贷方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借方记主营业务成本,贷方记库存商品;
4、材料的销售,借方记应收主营业务成本,贷方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5、因销售而产生费用,借方记销售费用,贷方记银行存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文章说明:本文收集于网络,仅作参考,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关键词推荐:威海厂房出售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自发贡献或转载于互联网,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024tuiguang@g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合作:2024tuigu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