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4月22日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宏伟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洁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始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敖立平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马东方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塔娜为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高洁的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始成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杜宏伟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敖立平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东方的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塔娜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何伟为市能源局局长;
何应洲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迟君德为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伟的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何应洲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迟君德的市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宋维慧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侯国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臧旭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任命:
柳阳毅为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史铭丰为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保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隋景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接受李建军辞去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3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和本人因工作调整提出的辞职请求,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军辞去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崔利芬辞去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3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本人因工作调整提出的辞职请求,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崔利芬辞去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4年4月23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利忠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萨如拉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爱萍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4年4月23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袁晓东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崔利芬为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仝晓林为乌兰察布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张瑞宾为乌兰察布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4月23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冯权英的乌兰察布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大官网、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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