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骑摩托车要戴头盔!”“头盔怎么挂着不戴呢?”近期,在蒙自市出行高峰期和主要路段,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与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进入春夏之交,气温不断升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增多,一些骑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有的为图方便不佩戴头盔。
“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戴好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面对骑乘人员“天气热”“出门匆忙忘记戴了”“都这样,习惯了”等种种借口、说辞,民警首先耐心开展安全教育,除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外,要求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行人员,在路口参与劝导、纠正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换位体验和思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5月以来,共查处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800余起,面对面警示教育200余人次,与违规驾乘人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4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安全头盔是“保命盔”,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加剧事故危险后果。
为了骑乘人员出行平安,州市公安交警将盯住“头等”大事,长期、持续开展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集中整治,采取参与现场劝导、违法通报曝光等多种举措,广泛宣传警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自觉遵守“一盔一带”的良好习惯,让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为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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