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东旭光电被立案
5月8日晚间,A股8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东旭系”独占两席。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证监会决定对东旭蓝天、东旭光电立案。两家公司控股股东同为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
4月30日深夜,两家公司的公告姗姗来迟: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东旭蓝天、东旭光电股票自5月6日起停牌。
留给东旭蓝天、东旭光电的时间已不超过4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述消息在投资者间引发轩然大波,有股民表示,“光伏的前景一片光明”“东旭光电在生产成本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耐心等待”;也有股民表示,“年报都出不来,肯定是大问题”“度日如年”“十年一场空”;还有股民调侃,“天天不跌,真不错”“董秘都哑巴了”;更多股民关心“怎么索赔?”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末,东旭蓝天A股股东户数8.18万户;截至2024年3月8日,东旭光电A股股东户数28.24万户。按此计算,东旭蓝天、东旭光电被立案一事波及超过36万名投资者。(中新社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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