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和优势企业,积极开发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服务,加快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安全应急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4500亿元,安全应急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数量达2200家,省级新产品立项100项以上,培育省级安全应急产品试验基地5个、省级安全应急产业基地5个、国家级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含创建单位)3个以上。
到2027年,全省安全应急产业规模稳步提升,供给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培育形成一批专业性强、知名度高的安全应急企业和品牌。
《实施意见》明确了6项主要任务。一起了解~
完善研发创新体系
加大自主创新力度
根据需求设立安全应急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纳入“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任务榜单。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度,鼓励开展安全应急领域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面向安全应急领域,认定一批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
推动科研平台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现有安全应急领域科研平台提升,积极打造由高水平实验室、高等院校、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组成的科研平台体系。认定一批具备较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能力的安全应急创新基地。
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创新产品检验检测服务。
加快产业提质升级
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引导龙头企业加大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标准制定、人才引进等关键环节投入,加快发展成为集研发制造、集成创新、工程实施和运营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安全应急特色明显、领域细分、创新能力强的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加快数字化赋能转型
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与安全应急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不断提升平战转化、应急转(扩)产能力。推广“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模式应用,大力发展安全应急数字化管理产品,加快安全应急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推动品牌化发展
着力打造“杭州数字安防”“江山消防”“舟山海上救援”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品牌,积极培育安全应急产业“浙江出口名牌”和“品质浙货”出口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安全应急领域“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标准领跑者、“浙江制造精品”。
提高产品专业化系列化水平
引导企业深耕安全应急产业细分领域,动态跟进市场需求变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促进产品专业化系列化发展。
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培育重点安全应急产业特色集群
以园区为载体,完善产业链条,重点发展数字安防、消防救援装备、应急救援器具、医疗物资救护产品、应急保障产品等产业特色集群。制定省级安全应急产业基地评定办法,建设一批安全应急产业基地,从中择优培育成为国家级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
打造安全应急产业展示交流平台
组织企业、产业基地参加各类国内外展会展览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鼓励龙头企业、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组建安全应急产业联盟,积极开展产业链对接交流活动。
增强产业能力储备
建设安全应急产业平台
梳理形成浙江省安全应急产品图谱,引导企业发布供需对接清单,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备份,促进企业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整体安全水平。
建立安全应急优质产品库
组织开展安全应急产品遴选,确定一批先进、可靠、具有推广应用前景的安全应急产品,推荐列入浙江省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及相关物资采购目录。
建立安全应急产业专家库
在政府、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中筛选一批有较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的专家,在安全应急产业重点企业和产品认定、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培育扩大服务消费
打造典型应用场景
聚焦安全应急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应用需求,梳理典型应用场景目录清单。建立安全应急产品试验基地,配套建设应用实景测试点,推动装备产品实战化。
完善安全应急装备配备
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装备配备标准。探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学校、商场、避难安置场所、人防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配置试点工作,逐步形成配置标准。
健全安全应急产品储备体系
建立战略和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与实物储备为一体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形成各级政府、救援机构、社会慈善机构、安全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及家庭等全社会储备格局。加强应急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建设,提高安全应急产品物流效率。
引导社会提升安全应急能力
广泛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安全应急体验场所等途径开展全民公共安全和风险意识宣传教育,提升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发布安全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鼓励采取工会采购等方式推广安全应急产品。
加强产业政策支持
加大政策扶持
统筹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安全应急领域产业链协同创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和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安全应急产业基地所在地政府出台安全应急产业领域企业发展、产品应用推广、人才招引等方面专项配套支持政策。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
优化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保险公司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支持保险业参与灾害风险管理。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安全应急产业提供专项担保。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沟通、会商,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应急产业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产业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产业发展情况。积极引进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服务机构,完善产业发展服务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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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为民
责编:李洲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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