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包括由于开具红字发票导致当期销项税额为负数的情形),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在以后抵扣?
答:如果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即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大于第11栏“销项税额”,则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等于第11栏;超过部分(第17栏减第18栏)会自动带入到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留待以后进行抵扣,没有抵扣期限的限制。提示:已经认证相符并且符合抵扣条件的专票应当在认证当期填入附表二的第1、2行,不能因为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就不申报抵扣。
企业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已经预缴的增值税款怎样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
一般纳税人收入怎样填报?
答:(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需将相应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列至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中。
(二)一般纳税人开具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发票(包括通用定额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需将相应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3列至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当中。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开票收入,需如实进行申报,将相应收入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5列至第6列“未开具发票收入”当中。
一般纳税人应怎样计算应纳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电子税务局上数电发票开具免税发票,选不了免税怎样处理?
答:请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在开票界面“项目名称”处智能匹配栏下方点击【自行选择商品编码】操作,或者提前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提前维护,保存成功后开具发票时自行选择即可。
进入该界面后正常录入选择项目名称编码等,在“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模块选择“是”,后方“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类型”、“税率/征收率”处即可选择“免税”,按实际情况选择后【保存并带入】即可带入免税信息。
来源:北京东城税务 北京顺义税务 北京密云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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