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快捷高效。
终结欠薪纠纷,让工资不再迟到!
“青岛人才”公众号“人社政策进万家”专栏,
与您来聊聊劳动仲裁方面人社部相关政策解答。
H:我前阵子入职了一家电商公司,但从第二个月开始,工资没就发,我私下找老同事问,他们也已经两三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了,面对这种情况,我毫不犹豫地提出了离职,但跟老板协商几次,她并未给我支付第二个的工资,我该怎么维权?
人社部:这种协商解决不通的情况下,您可以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H:我去哪里申请仲裁呢?
人社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H:到法院起诉会有诉讼费、律师费啥的。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会收取哪些费用?
人社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H:我已经离职两个月了,现在仲裁来得及吗?
人社部:时间来得及。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H:我提交材料后,案件多长时间受理呢?
人社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H:那受理案件后,多长时间有裁决结果呢?
人社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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