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
停车泊位(第一批)设置方案》的公示
为有效解决基本停车需求,合理配置出行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秩序,提升交通出行品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多种方式公开广泛征求了多方意见后拟定了《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设置方案》,并报请嵩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嵩明县交通运输局共同论证研究同意,现将《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设置方案》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设置方案;
(二)关于《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初步设置方案》的审核意见。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
公示期间,若对《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设置方案》有建议或意见的,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来信方式: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2号楼)101办公室;邮编:651700;
(二)电子邮件:
smxzhzfj201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辉,15287168075)
(三)电话:0871-67928067;
(四)传真:0871-67920281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9日
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
停车泊位(第一批)设置方案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为缓解嵩明县城停车难问题,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设置规范》、《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嵩明县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设置车位基本情况
为保障市民群众停车刚需,提高停车秩序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分批次规划道路停车泊位,以满足市民日常临时停车需求,本方案中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是指嵩明县城市区范围内的主干道、次干道、支路,道路产权均属于国有,具体如下:
县城建成区规划设置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第一批)的路段共23条,通灵街、南街、彩云路、水真路、丰登路、河滨北路、兴旺街、家隆路、双峰路、桃源路、香海路、玉明路、玉龙路、迎春路、武侯路、黄龙大街、秀嵩街、药灵路、北片区1号路、西片区2号路、春苑路、宁安巷、龙井路,泊位1812个,为全天准停泊位,现已实现收费管理,目前由嵩明兰茂星城有限公司管理运营。泊位设置明细详见附件。
根据机动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状况、车位空置率和停车需求等情况,定期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车位设置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优化调整。
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悦读嵩明公众号、县政府政务信息交换系统、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嵩明县城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初步设置方案》进行公开、广泛征求相关单位、部分沿线居民的意见建议,汇总如下:
1、 来电情况:共有2人来电了解车位设置的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来电人对车位设置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讲解,来电人均同意设置方案。
2、 市民问卷调查情况:共计1061人参与调查,其中同意设置方案1001人,不同意60人,同意率94.3%。
3、 对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对全县83家相关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均对车位设置无意见。
4、 来信、传真及电子邮箱情况:无。
附件:1.嵩明县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设置明细表(扫码查看)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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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辑:顾燕波 卜圆圆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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