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七月十五日
被称为“中元节”
这一天
是人们祭奠故去先人的日子
也是中国传统节日里
祭祖的四大节日之一
民间则多在此节日
以各种形式怀念亲人
为弘扬传统美德
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近日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文明办
发出中元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中元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各位市民朋友:
思亲莫让烟尘扰,一束鲜花祭故人。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保护好大自然,减少环境污染,市民政局、市文明办联合发出以下倡议:
一、厚养薄葬,文明祭扫。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简朴节约等优秀传统美德,自觉树立厚养薄葬观念,摒弃祭祀陋习,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焚香祭祀,不生产销售、不购买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倡导采用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集体共祭、敬献鲜花、撰写悼文、诵读祭文等低碳环保形式,缅怀亲人、寄托哀思,在传承逝者精神力量中,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文明新风。
二、安全节俭,绿色祭扫。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倡导平安出行、文明祭扫。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以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严禁在山头、林地、墓地焚烧祭物、燃放烟花爆竹等,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倡导骨灰深埋、撒放、植树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自觉做到不污染环境。
三、党员干部,示范引领。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向身边人宣传文明之风,积极参与文明祭扫、防火防灾、尊老爱老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进移风易俗、厉行节约,监督和劝导不文明祭扫行为。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弘扬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树立祭扫新风。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文明办
2024年8月
面对亲人的离世
我们难免悲伤
但也应把亲人的身后事安排妥当
为方便市民朋友
在有需要时查询和了解
天津市殡葬服务相关政策
天津民政推出“送亲人 找民政”
“96456”24小时服务专线
实现“伤心事 暖心办”
体面告别不留遗憾
怎样办理殡仪业务
市民家中遇有丧事,可拨打“96456”24小时殡葬服务专线咨询办理或就近咨询以下服务网点办理业务。
市属殡仪服务站点分布表
一般殡仪服务办理流程
1.拨打“96456”殡葬服务专线;
2.白事顾问入户协助丧属开展丧事服务并妥善安置遗体;
3.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到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到社区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4.选择火化时间、殡仪车等殡仪服务;
5.火化后骨灰可寄存在殡仪馆或选择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等其他骨灰安放或安葬形式。
办理殡仪手续应注意事项
1.市民应事先了解服务提供方的经营性质,应到具有经营资质的合法殡仪服务单位办理。
2.核查殡仪服务单位是否按公示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一定要索要和保留带有财政或税务收费章的专用收据或发票。
4.办理殡仪手续时,一定要携带《居民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逝者身份证及办理人身份证。
全市殡仪馆(殡仪服务站)联系表
节地生态安葬有奖励
安葬方式
(一)骨灰撒海
承办单位: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
报名电话:022-27716792、27322944(8:00—16:00)
(二)骨灰草坪葬
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022-26824711(8:00—14:00)
滨海新区汉沽逸安园:022-67191124(8:00—15:00)
西青区西城寝园:022-23980930(8:30—16:30)
奖补政策
(一)奖励
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标准为1000元/具。
申领条件:
(1)逝者为天津市户籍;
(2)2020年1月1日(含)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3)自愿在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4)申请人应当为逝者的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
(二)补贴
节地生态安葬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标准为1420元/具。
申领条件:
(1)逝者为天津市户籍;
(2)2020年1月1日(含)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3)自愿在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4)基本殡葬服务遗体冷存、遗体运送、遗体火化均由本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
(5)逝者遗体火化后六十日内直接选择节地生态安葬;
(6)申请人应当为逝者的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
全市经营性公墓(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联系表
无丧葬补助居民有补贴
一、申领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但不享受丧葬补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申领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二、申领条件
本市亡故的城乡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发放办法》规定的丧葬补贴:
1.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2.通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领取丧葬费或丧葬补助金的人员;
3.特困供养人员;
4.在本市死亡但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火化的人员;
5.在异地或通过其他渠道享受丧葬费、丧葬补助金的人员。
三、丧葬补贴标准
城乡居民丧葬补贴标准为1800元。
四、办理程序
城乡居民申领丧葬补贴应于亡者火化后6个月内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注销户口。符合申领丧葬补贴条件的死亡人员,由申领人到亡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提交申请。申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亡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领表》,并同时提交所需材料。
五、办理材料
1.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亡者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
4.本市殡仪馆火化票据(原件)。
六、其他情况
(一)依法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及土葬区居民提供申请材料的前三类。本市依法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包括: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和柯尔克孜族。
(二)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因遗体捐献等原因无法出具本市殡仪馆火化票据且符合丧葬补贴申领条件的,申领丧葬补贴时需提供遗体捐献等相关证明原件。
(三)本市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且在外地火化,符合丧葬补贴申领条件的,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供其在外地死亡的证明材料和当地殡仪馆的火化票据。
记者 | 田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