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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的房要交房产税怎样征收(07/05更新)

新人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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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企业自建房屋用作经营使用,是否缴纳房产税,怎样缴纳?

企业自建房屋作经营使用,需要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每年按照房产原值减除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扣除额后的价值的1.2%缴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自有房屋按什么缴纳房产税?

按照原来价值计算,具体计算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屋的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2.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房产税=房屋原值×70%×1.2%.具体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10日申报缴纳当季度房产税。

企业自建房屋用作经营使用,是否缴纳房产税,怎样缴纳?

地基和围墙是房屋结构的一部分啊!
  自建不需要缴税!

自有房屋按什么缴纳房产税?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财税地[1986]8号文件规定:
  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以及是否区别房屋新旧程度分别确定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除幅度只能在10%至30%以内。
  吉政发[1987]16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年税率为1.2%.  提示:可见,无论你的房屋使用多少年都应当按原值扣除10%—30%的比例后的余值来交纳,吉林省规定的扣除比例为30%.

企业自建房屋用作经营使用,是否缴纳房产税,怎样缴纳?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之次月,缴纳房产税。
按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之后的余值计征(扣除数各地规定不同),税率1.2%
算公司租入的话,按租金计税,房产税=租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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