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已经学习了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
通用优惠政策
那还有哪些特有优惠政策呢
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林总
好消息,小许!我们公司被纳入全市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啦!能享受什么税收收优惠吗?
有的,林总!根据政策,我们公司可以享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优惠呢!
财务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允许抵免的投资是指试点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独立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办学投资和办学经费支出,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与职业院校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国家规划布局的产教融合重大项目建设投资和基本运行费用的支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规定:
自2023年10月1日起,保障性住房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范围确定。
往期推荐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非税收入处 翔安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