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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税法中关于资源税的纳税人(07/02更新)

新人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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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内容如下:
1、原油:指在地下或海底油田中开采出来的天然石油,包括陆地和海洋石油。
2、天然气:指在地下或海底天然气田中开采出来的天然气体,包括陆地和海洋天然气。
3、煤炭:指在我国境内开采的各类煤炭资源,包括烟煤、无烟煤、褐煤等。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包括硫铁矿、磷矿、石膏矿、硅石矿、膨润土矿、石灰石矿、石英石矿、石墨矿、云母矿等。
5、黑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铬矿石等。
6、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铝矿石、铅锌矿石、镍矿石、钴矿石、锡矿石、钨矿石、钼矿石等。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1、从量计征:应纳税额 = 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乘以适用的定额税率。
2、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 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自用价值)乘以适用的比例税率。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分为按月缴纳和按季缴纳。对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缴纳的情况,纳税人可以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有所调整。例如,在《资源税法》中规定,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原矿,还包括选矿产品。
综上所述,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涵盖了在我国境内开采或生产各类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征收资源税,我国政府旨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体现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第六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计算资源税的应纳税额:
1、从量计征的,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者自用数量)乘以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从价计征的,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自用价值)乘以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征税范围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有:矿产品和盐两大类。 资源税的税目反映征收资源税的具体范围,是资源税课征对象的具体表现形式。 资源税暂行条例共设置7个大税目: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4.黑色金属矿原矿。具体包括铁矿石、锰矿石、铝矿石3个子目。 5.有色金属矿原矿。具体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钼矿石。镍矿石及其他有色金属矿9个子目。 6.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7.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原油。

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
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
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以下几类:
1、国家和地方资源开采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资源开采单位;
2、个人独立开采者。指没有组织机构和法人资格的个人,对自己独立采掘的自然资源缴纳资源税;
3、个人或单位占用国有矿山、森林等资源。指个人或单位以非采矿方式占用国有矿山、森林等资源的,应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具有以下责任和义务:
1、纳税义务。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期限缴纳资源税;
2、申报义务。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信息,如资源开采量、销售额、税款等;
3、记账义务。纳税义务人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4、监督义务。纳税义务人应当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如提供相关证照、资料、账簿等;
5、其他义务。纳税义务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如按照规定使用发票、开具专用缴款书等。
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的纳税标准和计税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资源税纳税人的规定有哪些

1、资源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
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
3、资源税征税范围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哪些单位和个人

就是需要购买矿产品来进行加工,制造其它商品的企业,该企业是扣缴义务义。
最简单的就是建筑砂石的资源税,由建安公司代扣,该建安公司就是扣缴义务人。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哪些单位和个人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资源纳税人有哪些

资源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开采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纳税人的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资源税的“普遍征收”原则。此外,按照税法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1、纳税人采取除分期收款和预收货款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综上所述,资源税是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对资源产品开征的税种。纳税人按照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向国家缴纳的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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