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知识网作文、诗词、文学知识分享平台

专票怎样抵扣税,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方法?

新人999|
5

进项税是用来抵扣销项税的。抵扣方法是凭票抵扣,即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取得销货方提供的合法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据以抵扣税款。

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方法?

1、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的税务处理 情形一:专用发票已经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但不必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项负数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发生销售退回(含部分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买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售方给予购买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售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情形二: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并且开票时间已经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销售方应作如下处理: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项负数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情形三:购买方所购买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并且开票时间已经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经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处理流程同情形二所述。 情形四:当出现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并且开票时间已经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经抄税的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的处理同情形二所述。 情形五: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并且开票时间已经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由购买方出具写明拒收理由、具体错误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加盖购买方公章)。 销售方应作如下处理: 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以及上述购买方出

开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11个点,那怎么抵税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或服务,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文章说明:本文收集于网络,仅作参考,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