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妮股份涉嫌违规始末
2020年10月13日,安妮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字202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5日,安妮股份公告收到厦门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1】3号)。
2021年4月6日,安妮股份公告收到厦门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收购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微梦想纳入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来自卓某、季某涛、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二、索赔进展
近日,安妮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郭阿尾、贾梅等人与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有冯展鹏等 995 名股民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达到 318,005,866.47 元,张杰、许志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闽 02 民初 505 号,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向原告冯展鹏等 995 人支付赔偿金
159,002,933.24 元;
2、被告支付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等费用 995,000 元;
三、安妮股份索赔条件
根据一审判决:于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0年10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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