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但为师者带头违法
那就是误人子弟了!
近日,有一名驾校教练
以身试法
亲自作为“反面教材”
为学员上了“生动一课”
典型案例
6月24日下午,宜良大队民辅警在小渡口设点查处过程中,发现一辆驾校教练车在卡点前方10多米处突然停下,车上下来一人,存在超员嫌疑,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询问。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而驾驶人正是教练员。
教练员解释,自己和朋友(也是一名教练员)各带着4名学员去石林考试,因朋友有事,带着上午已考完的3名学员提前回去了,让其帮忙带着剩下的一名学员回去,因不好拒绝朋友的请求,便让大家挤挤一起上路回程了。在行驶到小渡口看到有交警检查,还抱有侥幸让一人赶紧下车,试图逃避查处。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交警提醒: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出行拒绝驾乘超员车辆,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提供一份保障。
针对以上案例
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并将相关情况
通报运管部门及所属驾校
作为教授驾驶技术、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
驾校教练
公然触碰法律红线
不仅是失德
更是严重的违法事件
公安交警部门
对此类违法行为“零容忍”
请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同时,提醒广大教练员
作为学员的“启蒙老师”
不仅要教好学员的驾车技能
更要培养学员
树立良好的守法意识和驾驶习惯
以身作则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杜绝酒后驾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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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
素材来源:宜良交警大队
编辑:李璠
审核:陈姝妤 张鹍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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