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嵩阳卫生院检验外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规范我院检验科检验外送项目服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院采购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我院检验外送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诚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机构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
一、响应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资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必备));
二、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1、报名资料应不少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产品报价;
3、报名时间:2024年05月 29 日至2024年06月04日,8: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于工作日直接送达到医院办公室(嵩阳卫生院行政楼2楼院长办公室外间)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名成功。
5、地址:嵩明县嵩阳卫生院(嵩明县嵩阳街道玉明路763号)
6、联系电话:13888847590 联系人:刘老师
三、谈判要求及时间、地点
1、谈判资料(参加谈判的检验机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机构四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公章;
D、供应商承诺书(附件1扫码下载);
E、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F、《嵩明县嵩阳卫生院检验外送项目询价表》(扫码下载)
G、《嵩明县嵩阳卫生院检验外送项目询价表》(第二轮),不少于5份,表中公司名称必须盖章,第二次报价现场谈判填写。请单独密封现场谈判备用。
H、供货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按实际检验量计算。
采购人对检验质量和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县政策调整或公立医院改革,如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或者政府实施统一集中采购等,所对应的项目自动中止,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现场谈判会时:A-F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预备2份(一正一副)带到会场;G单独密封现场谈判备用。
2、现场签到时间:2024年 06月06日09:45至10:00,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3、谈判时间:2024年 06月06日10:00
4、谈判地点:嵩明县嵩阳卫生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嵩明县嵩阳街道玉明路763号)
四、谈判规则
1、各潜在响应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2、评标专家组成:院内采购领导小组;
3、本次以院内谈判方式进行,在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综合产品质量、性能、价格、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中标商;
4、谈判公告第一轮实质性响应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谈判公告第二轮实质性响应人满足一家或以上,即可进行谈判。
五、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医院纪委监督,项目参与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六、公告媒介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公众微信号
重要备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中标的,成交无效。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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