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李峰武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南昌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李峰武同志评定为烈士的请示》(洪府文〔2024〕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李峰武,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生前为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山水大酒店厨师。
2023年9月16日16时,李峰武同志在下水施救溺水群众时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2019年8月1日修订版)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李峰武同志为烈士。
2024年4月24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朱如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朱如新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景府文〔202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朱如新,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生前为乐平市众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2024年4月3日10时,朱如新同志在下水施救被困群众时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2019年8月1日修订版)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朱如新同志为烈士。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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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编辑:吴璠
复审:任宇博
审签: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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