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医疗保险怎么办 (文章配图 侵删)
讲到婚姻,有一句话不知大家是否听说过:
以前的人,东西坏了就会努力把它修好;
现在的人,东西坏了首先想到的是换。
纵观现在社会,动不动就有谁谁谁离婚了的消息。就拿最近半个月的娱乐圈来说......
11月14号,一纸“联合声明”宣告贾乃亮和李小璐终于官宣离婚,7年婚姻走到尽头;
11月19号,有千万粉丝的网红阿沁,在微博宣布与相恋五年的男友刘阳分手;
11月29日,张亮宣布和妻子寇静在两年前已离婚,孩子仍然共同抚养。
据统计,2018年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1063.1万对,比上年下降7.0%;而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37.4万对,比上年增长5.2%。
看来婚姻这座围城,城外的人不想进去,城里的人更想出来。
面对如此高离婚率的社会现实,夫妻两人离婚后财产分割怎样处理,是一个问题,尤其是保险这方面的。
婚内一家人,买了保险你就是受益人;离婚陌生人,谁还会给你“保险金”。
今天,就跟大家简单科普一下,夫妻离婚了,保单怎么处理呢?
在婚姻内,如果丈夫小宋给妻子小张买了一份保额100万的保险,投保人是丈夫,那么离婚了,小宋该怎么处理这个保单?继续为小张交钱?受益人改成谁呢?
夫妻两人在婚内的投保分为很多种类型,特别是一张保单里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种角色——这里小编放上5种情况,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具体处理结果:
第1种:
现在一个家庭支柱购买家庭所有成员的保单很常见,比如丈夫做投保人,给自己、妻子都买了保险,这样的情况离婚时,各自的保单各归各,给妻子买的那份做投保人变更,改成妻子的名字。双方协商,妻子补偿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丈夫。
第2种: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同为一人的,保单利益由投保人享有。但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内给自己买的保单,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补偿给配偶的金额是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
第3种:
投保人为自己投保意外险和寿险,离婚时因事故尚未发生,保险赔偿金属于未能确定的财产权益,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如果发生理赔,根据婚姻法18条第二款,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赔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第4种:
婚内投保,被保险人为子女的,保险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该份保险中,子女为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子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是夫或妻,因尚未根据保险合同得到利益,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离婚后,请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信息。
第5种:
一方婚前购买的保险,部分保险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离婚时分割该部分保险费。婚前给自己买的保险,缴费期延续到婚内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保费需要分割,这一部分保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也提醒大家,如果大额的理财型的保单,在婚前建议趸交。这点非常重要!
大多数投保时,都会将投保人、被投保人以及受益人互为夫妻双方。但在离婚后,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保留原保单中的人物关系,会采取直接退保的方式取回保单现金价值进行分割,然而小编觉得,这并非明智之举。
婚姻关系解除并不会影响保单的效力,如果提前退保,所能获得的保单现金价值会低于所缴纳的保费,投保时间越短损失越大。此外,如果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获得相同的保障、保额可能会因为年龄等变化,保费会更多,得不偿失。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能够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继续分摊或补偿保费的形式继续投保是最理想的选择。如果有子女,可以将子女作为受益人,为子女建立长期保障。
最后小编想送大家两句话:
“不必羡慕街头拥吻的恋人,去羡慕夕阳下携手散步的老人”。
因为嫁给爱情,从来不是幸福故事的终结,白头偕老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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