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支持金额为100万元!青岛首次设立自然科学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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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持金额为100万元!青岛首次设立自然科学基金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12月13日,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力度,鼓励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展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科学技术基础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原创,鼓励自由探索。”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是提升我国源头创新能力和国际科技竞争力的关键和突破口。作为我市科技计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和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激发科技人才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明确市自然基金项目按照“聚焦前沿、鼓励探索、需求牵引、特色鲜明、交叉融通”的原则,采取竞争择优、事前资助的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分为青年项目、原创探索项目、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
其中,青年项目支持未获得过国家、省、市等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且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旨在培育基础研究后备队伍,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原创探索项目瞄准科技前沿,着眼于全市原始创新总体布局,激励源头创新,促进相关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整体水平,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25万元;重点项目聚焦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我市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产学研“联合资助”;联合基金项目主要是由市级财政与联合资助单位(出资自然人)共同提供资金,在约定的学科领域支持需求牵引、应用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引导形成全社会、多元化投入支持基础研究工作的格局,支持额度“一事一议”,财政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此外,《办法》探索实行过程中将对项目管理进行优化创新。立足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对青年项目、原创探索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财务验收试行决算制。实行包干制的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实行财务验收决算制的项目,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即可作为结题依据替代结题财务审计;探索实行验收备案制,青年项目验收时可委托项目主管单位或青年项目较多的承担单位进行结题验收,报市科技局备案即可。根据《办法》,市自然基金申报单位应为在青岛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及其他具备科技研发能力的单位,项目申请人应为正式在编在岗科技人员,科研诚信良好。市科技局将遴选高水平学科、管理等专家组成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市自然基金管理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咨询指导。(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耿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