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会等宣传!
文章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示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申请项目专业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
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申请项目专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浙科发金〔2020〕17号)和《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立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按照专业评审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类项目计划立项数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立项评审的限额。现将入围立项评审的申请项目清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www.zjnsf.gov.cn/login.aspx?ReturnUrl=/b/home.aspx)查询本单位和本人申请项目专业评审结果(默认帐号是手机号,如果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手机号找回)。申请人请在“我的项目”——“状态”中查询专业评审结果(注:专业评审未通过项目,状态显示为“评审不通过”;进入立项评审的项目,状态显示为“评审中”)。异议处理条件、操作程序等说明请点击评审结果查询页面“异议处理说明及申请”按钮进行查看。
专业评审未通过的项目申请人如发现评审工作中存在程序性错误且影响评审结果的(如粘贴错误等),请在2020年9月3日上午9:00时前通过依托单位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送至省基金办。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异议申请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异议申请的;
(二)提交异议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异议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五)对已处理办结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
对不予受理的异议申请,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政府四号楼计算所三楼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邮编:310006)
异议咨询电话:顾欣星,0571-28170885,jdts@zjnsf.gov.cn;徐敏,0571-88212789,jdts@zjnsf.gov.cn
学科咨询电话:
工程和材料科学
刘君,0571-85119257,lj@zjnsf.gov.cn
宣晓冬(协管工程科学),0571-88217337,xxd@zjnsf.gov.cn
李金霞(协管材料科学),0571-28170882,lijx@zjnsf.gov.cn
信息科学、化学科学
宣晓冬,0571-88217337,xxd@zjnsf.gov.cn
叶璟(协管信息科学),0571-28170887,yej@zjnsf.gov.cn
生命科学
李金霞,0571-28170882,lijx@zjnsf.gov.cn
医学科学(药学)
徐敏,0571-88212789,xumin@zjnsf.gov.cn
医学科学(医学)、地球科学
钱昊,0571-88212603,qianhao@zjnsf.gov.cn
管理科学
陈文强,0571-86964972,chenwq@zjnsf.gov.cn
数理科学
顾欣星,0571-28170885,guxx@zjnsf.gov.cn
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
刘君,0571-85119257,lj@zjnsf.gov.cn
王楠,0571-85214970,wangnan@zjnsf.gov.cn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张宇环 0571-8705640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入围立项评审的申请项目清单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本公众号建若干“基金项目讨论群”,有兴趣的朋友加小编个人号zdxbywbc,或扫以下加友:
浙江自然科学基金(网络配图 侵删)
留言加基金项目群即可
JZUS学术服务
的使用技巧
论文图表基本规范总结
EI收录的中国大陆期刊,刚刚更新,投稿选刊必备!
【参考文章】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健全政府投入为主...
【参考文章】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探索项目(含联合基金)通信评审结果已公布
内容来源: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仅转载,不代表本号或本单位观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馈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含联合基金)通讯评审结果的通知各有关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含联合基金)通讯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
【参考文章】《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浙江省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科发基〔2017〕102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确保《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省重大科技基础研究专项任务顺利实施,加强重大基础研究专项管理,现将《浙江省“十三五”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附件:浙江省“十三五”重大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