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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球」结婚出轨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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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出轨 法律责任

婚姻不忠违反了什么法律责任?


前面一期我们有讲过《婚前婚后财产离婚该怎样分配?》中小顶向各位读者介绍了在结合法律的规定下婚后财产怎样分割?
本期,小顶想带大家了解一下婚姻法中对婚内出轨会触犯哪些法律责任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婚姻法对出轨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关于通奸的法律后果:我国现行婚姻法在四十六条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错行为中,并未将通奸列入,也就是无过错方针对通奸行为一方提起的损害赔偿主张,严格说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最高法司法解释将此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后果: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理论上说,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外,还存在以其个人财产作出赔偿的可能性。
3、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则构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的,同样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后果:构成重婚罪,除需要依据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二、婚内出轨是否涉及犯罪
    
    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有外遇是违法的,但根据具体情况,违法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
事实上,婚内出轨并不仅仅会引发社会道德谴责,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两种刑事犯罪是针对严重的“出轨”行为,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舆论谴责来给出轨者施以压力,还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顶对于本期婚姻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顶律网专业律师哦~

结婚出轨 法律责任 - 贷款炒股


借钱炒股,这是一名股票投资者在炒股的过程中都会遇到的不可避免的阻碍和困难。为什么说它是阻碍,是困难,而不是通往财务自由之路的垫脚石呢?
作者:粽哥2025
来源:雪球
实际上,借钱炒股是一朵看似长得很美好的玫瑰花,但是全身长满了刺。这是很多股民不知道的投资真理:越是美丽的,越带有危险性。
也可以说借钱炒股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你就是王者;用的不好,那就是“悔恨”。身边的每一个股民都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刷信用卡去炒股,赚了钱来还本金和利息,一方面股票收益好,基本上都是纯赚,一方面也可以多刷信用卡来提高额度,看似能够实现利益的循环,自己也能够运筹帷幄,殊不知看似很美好,很多人却意识不到股票是有风险的,而且很多时候风险不是你能够提前预知的。哪怕是你知道有风险,但是人性的贪婪,就会在股票被套的时候,会被“虚假繁荣”冲昏了头脑,这时的你会完全的失去理智,从借钱炒股,到开始加杠杆,最后融资炒股,配资炒股,把身家性命都赌上去。杠杠越加越大,大到连自己都未曾意识到其实已经越陷越深,最后一场股灾下来,或者上市公司“爆雷”。
这时候的你已经来不及收手,你也无法收手,因为你已经深深发现已经回不去了,回头太难,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
所以才会成就那句经典的名言,“成年人的崩溃,都是从借钱开始的”,而延伸到股票里面,就是“股民的崩溃,都是从借钱炒股开始的”。
著名的股票投资基金经理彼得?林奇就曾忠告业余投资者要在买好住房、存够生活必需支出之后再将闲钱用于股票长期投资(这与巴菲特的“闲钱投资”理念一致)。彼得?林奇在说到投资者开始投资股票之前,要先问自己以下三个个人问题:1、我有一套房子吗?2、我未来需要用钱吗?3、我具备股票投资成功所必需的个人素质吗?
问题一: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千万不要卖房炒股,更不要借钱炒股。
问题二:就是希望投资者能够一直坚持闲钱投资的原则。
威尔?罗杰斯曾经说过一条最好的股票投资建议:“不要dubo。用你所有的积蓄买一些好股票,耐心长期持有,直到这些股票上涨然后才卖掉。如果一只股票不上涨,那就不要买它。”
所以我们要坚持闲钱投资的原则,而不要去“借钱炒股”,配资炒股本身没有错,错的是你没用在对的地方,也没有用好它,它就成了一把“双刃剑”,也是一朵你在投资的过程中看到的“带刺的玫瑰”。我们应该耐心的坚持中长期投资,我们应该握住的是一朵“时间的玫瑰”,拥抱成长股,而不是靠借钱炒股,来博一些让你一夜暴富的“垃圾股”。
很多股民不明白,为什么杠杆炒股会成为一把利弊共存的“双刃剑”。
特别是一些新手股民,他们很喜欢借钱炒股,比如刷信用卡,玩网贷,来逐步加大股票投资的杠杆,然后找一些ST股、退市股等垃圾股来操作,也只有这些股才能让他们一夜“暴富”,早日实现财务自由的梦想。同时,他们还有一个很大的特性,就是很喜欢去预测股市,预测个股的走势,在他们眼里,会觉得能够准确预测一只个股的走势,会被外人冠以“股神”的称号,这也让他们在实现股票收益的时候,有巨大的成就感,其实这就是典型的“虚荣心作怪”。
彼得?林奇告诉我们在他从事投资的几十年里他本人和那么多的专家没有一个人能够预测股市,所以警戒我们千万不要预测股市。他根本不相信能够预测市场,他只相信购买卓越公司的股票,特别是那些被低估而且(或者)没有得到市场正确认识的卓越公司的股票是唯一投资成功之道。
然而身边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他们却总以为能够预测股市,然后加杠杆炒股,最后悔恨不已的结束了“悲痛的一生”。
其实,本身杠杆炒股没有错。在股票投资的过程中,要不要加杠杆,这是一个两面性的也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关键就在于能否把握好这个“度”,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如果你觉得你能够承受加了杠杆之后,损失的那笔亏损,那你就可以加。如果不能,建议打消这个念头。
特别是绝对不能以dubo的心态来加杠杆,我们建议做中长期投资,购买一些优秀的,有长远投资价值的公司,这样在股市行情不好的时候,这些公司业绩好,股价比较抗跌,你亏损的程度不大。在行情恢复良好的情况下,这些公司往往就会涨的很好,这时的你熬过了一段辛酸岁月,迎来的最低也有赚回本金,保住本钱的收益。这是巴菲特老人家告诫我们的真理。
如果很不幸,你购买的是一些质地很差的个股,不管行情良好与否,你都会按奈不住自己“狂躁”的内心。当行情不好时,你会不断的加杠杆炒股,越陷越深;当行情好时,你会因为自己的股票涨不过别的优秀个股而频繁操作换股,最后一番操作之后,赚的不多,你只会更加浮躁,当失去理智的你,你觉得你还能做出理性的,准确的判断吗?
所以杠杆炒股没有错,错就错在你能否利用好这把利剑来实现稳健的收益。关键在于人,不在于股市的环境好坏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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